成都律师事务所:离婚后还能冻结前任的财产吗

发布时间:2020-09-27

 夫妻双方离婚之后,本来是没有任何的关联,也没有联系。但是,其中一方突然发现前任在离婚之前,有偷偷转移财产的行为,这就是影响到自己的损失,因此想要维权,那离婚后还能冻结前任的财产吗?看看睿之轩律师事务所收集的资料。

一、离婚后还能冻结前任的财产吗如果因之前离婚财产产生了纠纷,认为有冻结前任财产必要,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民事诉讼法》第100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二、如何申请离婚财产保全

1、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并且当事人需提交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

2、处于预防财产损失。只有在诉讼争议的财产存在毁损、灭失等危险,或者有证据表明被申请人可能采取隐匿、转移、出卖其财产的,人民法院方可依职权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保全限于争议财产。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数额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作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

4、申请的法院。离婚诉前财产保全,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5、不动产的保全。人民法院对不动产和特定的动产(如车辆、船舶等)进行财产保全,可以采用扣押有关财产权证照并通知有关产权登记部门不予办理该项财产的转移手续的财产保全措施;必要时,也可以查封或扣押该项财产。

6、法院裁定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冻结对方的财产其实就是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况且,如果所谓的对方的财产本质上就是当事人的个人财产,对方的财产因为不混入到夫妻共有财产中进行分割,所以,申请直接冻结对方个人财产的这种想法也是不切实际的。

在申请法院采取财产保全的时候,申请人还要提供担保人的。离婚后还能冻结前任的财产吗?在离婚后如果没有正当的理由是无法冻结前任的财产,如果发现有离婚之前财产分配不均的情况,也应该要积极维权。离婚后要重新争取属于自己的财产怎么做,来睿之轩律师事务所进行详细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