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非法收购野生动物案例分析
发布时间:2021-03-03
编纂人:胡斌川
张某通过闲鱼平台,以网购的形式购买了一只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苏卡达乌龟,2019年,成都市森林公安依法对该案件进行刑事侦查。经张某授权委托四川睿之轩律师事务所胡斌川律师,对张某案件进行处理,最终该案检察院作出酌定不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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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我市森林公安接到山西省翼城县公安局的协查通知,针对其侦查的一起“XXX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线索,发现我市张某涉嫌非法购买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张某通过网络闲鱼交易平台,以16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只苏卡达乌龟。
2020年8月,成都市森林公安局依法对张某进行传讯,张某对非法购买购买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一事不置可否,同时警察依法对涉案野生动物进行扣押并送检。
经四川楠山林业司法鉴定中心对涉案野生动物进行鉴定,鉴定意见为:送检的野生动物为龟鳖目、陆龟科)、苏卡达陆龟,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П。
苏卡达陆龟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未办理相关手续不得私自收购和出售。
2020年11月,森林公安以张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第一款之规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规定,该案件被移送至检察院公诉。
张某对自己的行为悔不当初,但其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四川睿之轩律师事务所的同仁,不断为张某的案件奔走,在配合公安、检察院的工作同时,与承办案件的警官和检察官据理力争,阐明辩护人的意见。最终,检察院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院作出对张某不起诉的决定。
在生活中,许多朋友都比较热爱饲养小动物,但对某些小动物饲养的条件和要件却并不太清楚。特别是针对野生保护动物的饲养条件更是严格,建议大家在饲养各类小动物前,先谨慎评估自己是否具备饲养的条件,并通过合法的渠道、途径购买,还也可以通过网络平台查询饲养的要求。